来源:上海讨债公司 发表时间:2025-10-20

“与朋友合伙开餐馆,欠供应商 8 万元货款,现在合伙解散,朋友说‘债务该你承担’,互相推诿”,合伙债务追讨的难点是 “责任划分模糊”,合伙人常以 “未参与经营”“出资已到位” 为由逃避责任。掌握以下 3 个方法,能明确追讨对象。
方法一:“区分‘普通合伙’与‘有限合伙’,确定责任范围”。普通合伙企业中,所有合伙人对债务承担 “无限连带责任”,可向任意合伙人追讨全部债务;有限合伙企业中,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,需向普通合伙人追讨。某供应商起诉普通合伙企业的 3 名合伙人,法院判决 3 人共同承担 8 万元货款,供应商最终从其中 1 名合伙人处收回全部款项。
方法二:“‘合伙协议’优先,无协议则‘按出资比例’追责”。若合伙协议约定了债务分担比例,按约定追讨;无约定则按 “出资比例” 分担,需收集合伙人出资证明(如银行转账记录、出资确认书),确定各合伙人应承担的债务金额。某合伙生意欠 6 万元债务,3 名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4:3:3,供应商按比例分别追讨,最终收回全部货款。
方法三:“‘合伙财产优先清偿’,不足部分追讨合伙人”。先向法院申请执行合伙财产(如店铺设备、存货、应收账款),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再向合伙人追讨剩余部分。某供应商先申请执行合伙餐馆的设备(拍卖得款 4 万元),剩余 4 万元向合伙人追讨,最终全额收回。
上一条:返回列表